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連任適法性問題引發質疑。據了解,馬英九昨天在中山會報上舉出三項事證,包括一九五一年美國憲法修正案、民進黨黨章及國民黨黨章,證明自己可以參選下屆黨主席,連任資格沒有問題。與會人士表示,馬英九談及此事時,表情嚴肅、語氣堅定。

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上周在臉書發文,質疑馬英九連任黨主席適法性。馬英九昨天首度回應,並在黨務主管前提出例證,侃侃而談,強調連任正當性,中山會報因此開了三個多小時。

馬英九表示,依據一九五一年美國憲法第廿二修正案,美國總統任期每屆任期四年,連選連任不得多於兩次,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二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一次。

此外,民進黨黨章規定,民進黨主席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;主席出缺時,所餘任期未滿一年,由中央執行委員互推一人代理;所餘任期超過一年,應由全國黨員投票補選。

馬英九說,美國總統與民進黨主席都是以任期是否過半,認定是否算是一屆的依據。以他自己為例,他在二○○五年八月十九日,當選國民黨主席,但二○○七年二月十三日,因為特別費案辭職,「但任期並未過半,不能認定已擔任過一屆」。

馬英九說,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規定,主席缺位時,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,並於三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,補足原任所遺任期。

他表示,當時他請辭,黨中央通過由副主席江丙坤暫代,隨後進行補選,最後由榮譽主席吳伯雄勝出,在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一日當選主席。所以民國九十六年由吳伯雄榮譽主席當選,他則是從九十八年當選主席至今。

據了解,這幾天馬英九聽取了黨內相關法律專家的意見,包括律師出身的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。黨政人士表示,法理上站得住腳。

中山會報上,也有人力挺馬英九。黨務高層表示,總統兼任黨主席,本來就是正面的事,有利黨政同步,怎麼會拿這個話題來吵?這樣子吵下去,對黨滿傷的。

針對馬英九連任適法性,中常委李德維今天將在中常會上建議黨中央行文內政部解釋,釐清黨主席選舉疑慮。李德維說,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,也攸關國民黨的永續經營,希望黨中央慎重處理,不能輕忽。

中常委廖國棟認為,黨中央應及早面對,釐清相關問題。若真的無法再選,必須提早讓馬主席了解狀況;此外,也讓有意願替黨服務的同志及早規畫、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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